本项目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葛察忠、段显明、龙凤、董战峰、余福茂等人完成。
节能减排自愿协议模式不同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治理型节能减排模式,它强调节能减排工作中构建政府与企业的互信、伙伴和平等关系。许多发达国家都自上世纪90 年代初开始逐渐采用了节能减排自愿协议,积累了一些经验。发展中国家尚很少开展,主要是巴西、印度等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在中国,自愿协议主要还处于零星的试点示范阶段。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快,未来节能减排压力将不断加大,节能减排任务将十分艰巨。因此需要加强环境管理,积极创新节能减排新机制。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开展了高耗能行业污染减排自愿协议制度研究,对我国自愿协议政策机制进行了系统性建构,研究内容包括:
(1)分析了节能减排自愿协议的基本理论、系统述评了国内外的最新实践进展。
(2)通过调查问卷和统计分析方法,明确了影响节能减排自愿协议实施的关键参量、影响因子,评估了自愿协议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问卷的测量问项设计中重点考察的因子包括企业实施节能自愿协议的利益决策因素、外部激励因素、过程完善因素、利益相关方因素、实施的加强性、态度加强因子、行为加强因子等共计39 个测量问题。
(3)重点针对高耗能行业设计了自愿协议实施的政策框架,包括节能减排目标设计、模式选择、协议签署、实施管理、激励政策的兑现、配套政策设计、效果评估等各个方面。
(4)对影响自愿协议项目实施最为关键的激励性政策工具的应用潜力进行了分析评估,并提出了它们应用于自愿协议的主要方式、途径,激励机制包括财政、税收、排污费、信贷、电价、清洁生产、审计、监察、荣誉奖励等政策。
(5)对国内最早开展试点的济南钢铁有限公司实施节能减排自愿协议试点开展了案例研究,并提出了对我国自愿协议政策机制建设的政策建议。
本研究对高耗能行业污染减排自愿协议制度的设计既有创新性,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研究成果对我国节能减排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贡献,也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入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实践环保新道路具有重要的应用参考价值。